為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管理,引導企業有序投資和發展,防止低水平盲目重復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發布了“2024版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新規范條件”)。這一新規范條件的出臺,標志著我國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將進入一個更加規范化、標準化的發展階段。
新規范條件重點聚焦四個方面內容,旨在全面提升行業技術水平、優化產業結構、強化產品質量管理和企業選址要求,推動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在優化技術指標體系方面,新規范條件對冶煉過程鋰回收率的技術指標進行了提升,由不低于85%提高至不低于90%。同時,還新增了破碎分離后的電極粉料回收率不低于98%、雜質鋁含量低于1.5%等關鍵技術指標。這些技術指標的提升和新增,將引導企業強化技術創新,提升工藝水平,從而實現廢舊動力電池資源的高值循環利用。
在更新完善標準規范方面,新規范條件增補了《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拆解規范》《汽車動力蓄電池編碼規則》等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拆解、編碼標準。這些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將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標準化體系,提高拆解和編碼的規范性和準確性,為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新增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相關要求方面,新規范條件明確規定,梯次利用電池不得用于電動自行車,再生利用企業應當兼顧處理電動自行車廢鋰離子電池等要求。這一規定旨在防止電動自行車領域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梯次利用電池,同時推動再生利用企業積極處理電動自行車廢鋰離子電池,助力完善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
此外,新規范條件還強化了產品質量管理和企業選址等要求。規定企業應建立產品可追溯、責任可追究的質量保障機制,增加再生利用產品強制性標準要求,進一步提升綜合利用產品質量。同時,明確新建綜合利用企業應按要求進入產業園區,引導企業合理布局,推動產業集聚發展。
據悉,自2009年我國開始試點應用新能源汽車以來,新能源汽車產業取得了快速發展。然而,隨著早期新能源汽車壽命到期,動力電池開始進入規模化退役階段。動力電池蘊含鋰、鈷、鎳等金屬材料,退役后仍具有較高利用價值。因此,發展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對于實現廢舊動力電池資源的高值循環利用、支撐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工業和信息化部表示,下一步將做好新規范條件的宣貫實施工作,營造行業發展良好氛圍。同時,遴選培育一批水平高、行業帶動作用顯著的標桿企業,加強動態監管和事中事后管理,健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助力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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